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16-05-3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各支部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带领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14个党支部、正式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和党务工作者(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务秘书、支部书记)。

  二、评选条件

  1. 先进党支部条件。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党支部书记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紧紧围绕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发挥党组织的应有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反“四风”、改作风持续开展;党支部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坚持群众观点,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的拥护。

  2.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式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的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三、名额分配

  1.拟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

  2.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7名。

  3.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学院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 长:化小峰

  副组长:徐 海

  成 员:张 帆  陈 鹏  慕小倩

  (一)评选推荐(6月6日前完成)

  1.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报名申报,并填写《先进党支部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院党委。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支部根据分配指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拔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根据评选条件自荐,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院党委,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

  (二)根据各支部推选情况,学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产生和审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6月12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认真组织好先进评选的各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先进典型和优秀党员模范事迹的宣传工作。

  2.先进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不能搞平衡照顾。

  3.要注意推荐在“两学一做”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以及在重要事件和关键时刻做出贡献的支部和个人。

  4.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5.各学生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充分考虑支部党员结构,指标要适当向毕业生党员倾斜。

  6.各支部推荐上报的先进数量不得超过学院分配的推荐名额或指标。

  7.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应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格(见附件)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其中先进党支部的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200字。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6日前报送院党委。

  联系人:李生梅,电话(传真):87091037。

  电子邮箱:shengmeili@nwsuaf.edu.cn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3.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be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