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 (自然科学类)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系、中心(所):
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已下达到学院。根据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相关要求,由学院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与立项工作。
二、支持方向
优先资助紧密结合本学院学科规划,围绕优先发展学科方向,有明确的科研团队,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
三、支持对象
根据学校要求,科研院、推广处、人才办、国际处自主立项的在研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同一个人,当年只能主持一项校内自主立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费与基本科研费不得重复资助。满足该项学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教人员可以申报:
1)年龄45周岁(截止2018年1月1日)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2017年在JCR一区或二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并列)发表论文的科教人员。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每篇论文在本次申请中只能使用一次。
2)获批2017年校科研基本业务费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教人员。
四、项目期限与经费说明
1.项目期限:1年。
2.项目经费说明:每项5万,每项项目年底结余经费为零。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要求,2018年6月经费执行进度要达到50%,9月达到75%,11月达到95%,12月达到100%。达不到经费执行进度要求的,计财处将收回差额部分经费统筹使用。如果项目经费存在被计财处收回情况,主持人将被取消下一年申报资格。
五、组织申报
1.请满足条件的各位老师积极申报。申报时间截止为2018年4月10日。
2. 4月11日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后下达立项文件。
六、时间进度安排与材料报送要求
请预申报项目的科教人员于4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E418: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18版)(A3套印,附论文作者信息页)、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2018版)(A3套印)。申请书和任务书请到电子政务《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相关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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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