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方网站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新宇 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工作组机构如下:

组  长:徐三友  马  闯

副组长:马  宁  王  瑶

成  员:房春红 廉家敏 王泽龙 杜金秋 李昕玥 王新宇 各班班主任 学生代表。

二、评选要求及依据

评选程序参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61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10%(含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30%(含30%);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二)指标分配

学院共有国家奖学金指标15个,2020、2021、2022级各5个。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2.学院评审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附件1),由学院组织评审会综合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50%;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5.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指标分配

学院共有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38个,2020级12个,2021级12个,2022级14个。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实行线上申报。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系统导出)交至辅导员。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5。

2.年级评审

年级辅导员确定初审推荐人选,并在系统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6。

3.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会综合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五、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素测成绩在班级前30%,学业成绩在专业班级前15%;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获得校长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6.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

(二)指标分配

学院共有校长奖学金指标9个,2020、2021、2022级各3个指标。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实行线上申报。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系统导出)交至辅导员。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5。

2.年级评审

年级辅导员确定初审推荐人选,并在系统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6。

3.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会综合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六、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1.评选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附件2)。

2.评选要求:实行线下审核,年级辅导员根据专业成绩与素测成绩筛选符合条件同学。

七、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9日):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

各类奖助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10月10日上午10:00前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2.10月13日-10月16日下午16:00期间的工作时间,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3.10月17日-10月18日下午16:00期间的工作时间,上报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三)学院评审

10月11日-25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学校。

八、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填写要求

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身份证号码须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码,与性别、出生年月相互校验是否一致;最后一位为字母X时必须大写;

3.主要获奖情况要填写2022-2023学年期间校级及以上的获奖内容,各班级、年级对学生获得的相同奖项,要根据学生获奖证书或文件统一好获奖日期、名称、颁奖单位等进行严格审核;

4.表格中的必修课和及格情况,均是指2022-2023学年的情况;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为班级,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同一班级的学生人数应相同;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填写正整数;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统一word格式,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 110000199910018888 申请审批表”;

8.填写时切勿修改模板表格,请严格按照模板内的填写提示进行填写,否则将导致无法导入国奖评选系统。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国奖、励志、校长评选。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推免进入我校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本科学生,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不参与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其他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所有学生学积分以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beat365官方网站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具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2.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2-2023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3.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

4.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5.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生只需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导出申请表并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6.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学院对2022-2023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7.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8.除国家助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外,原则上每名学生本学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助学金;

9.所有奖助学金纸质版汇总表均需班主任签字;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10.“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国庆假期后开放。

11.在公示期间对学积分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教学工作办公室;对品德修养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年级辅导员;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有异议者请咨询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12.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7092013

编辑:王新宇

终审:马   宁